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《广东省教育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》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实施中遇到的问题,请迳向省教育厅、发展改革委反映。
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七日
上一条: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的通知 下一条:转发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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