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部)、处(室):
为加强学院办公设备采购管理工作,规范各部门的采购行为,根据《东莞市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》及我院的有关制度,需进一步明确部门办公设备采购程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部门使用办公经费采购办公设备,必须填写《部门办公设备采购申请表》,经后勤处审核,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,方可采购。
二、如采购的办公设备属于“东莞市政府协议供货类项目”(见附件2),由后勤处统一以协议供货方式实施采购。
三、凡采购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,必须到后勤处办理资产报增手续,由后勤处出具报增单后方可报账。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
上一条:关于2011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2011年度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